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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65路检测中心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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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65路检测中心202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院属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202127号)《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一、成立2021年36365路检测中心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邓辉

成员马忠石 聂志军 周平 周方高 曾春蓉 王奕祯 陈功 赵华 成伟明 王嘉敏 曾思妍 杨燕 龙子尧 郑添卉 吕飞叶 张家华 陈舒讯

二、相关评审细则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受自然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优先考虑。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已被学校认定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1029日之前学生申请并填写打印2份《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档)上交学院。

2.学院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等额推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选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的公开、公正、公平。

3.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入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打印申请表,导出《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汇总表》,上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4.学校审核上报。学工处审核后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建议名单,经学校评审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至省教育厅备案。

(四)注意事项

1.2021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统一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需导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国家助学金信息数据。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准私自克扣、截留、挪用奖助学金;不准私自要求学生上交奖助学金;不准私自拆分或轮流发放奖助学金;不准专门组织针对奖助学金获得者的募捐活动;不准单独要求奖助学金获得者缴纳班费等特殊费用;不准用奖助学金请客吃饭或进行其它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等一经发现以上现象,取消助学金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为广泛接受全院师生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将在111日进行公示,公示5天。我院设立“监督信箱”:hnkdrwxy @163.com以及监督电话58291808,接受咨询和问题投诉。


                                    36365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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